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管监察学院(青岛)

发布者:李伟发布时间:2018-05-08浏览次数:44


安全监管监察学院(青岛)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安监总厅人事函 2016209号”,依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所建的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化工安全人才培养、科技研发、学术交流平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函(教发厅函20173)“联合国家安监总局,支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建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管监察学院(青岛)””,“探索高校、行业、企业多方联合培养化工安全人才新机制”。

安监总厅人事函 2016209号                          教发厅函20173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绍川,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原校长山红红等共同为安全监管监察学院(青岛)进行揭牌

整体设计

l 战略部署:提升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能力和水平;

l 专属服务:利用现有各方面资源优势,为总局及社会各方面进行安全生产领域的全方位教育培训;

l 特色提升:针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特点并综合学校优势条件,继续提升该领域的培训水平。

主要职能

l 人才培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要求,面向全国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特别是危化品行业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培训教育,以及学历和非学历教育。

l 科学研究:

           1)  结合国家重大安全科研需求,依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石油化工过程安全技术研发平台和安全监管监察学院,开展科研攻关。

           2)  国外监管监察模式分析、对比研究。

           3)  监管监察信息化研究。

           4)  监管监察人员培养模式研究。

           5)  国家重大安全科研理论、技术、装备研究。

l 学术交流:依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充分发挥学校现有平台及优势,搭建国际、国内化工安全交流大平台,促进学术成果共享,拓宽学术领域及国际化视野。

l 社会服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行业需求,将产学研成果进行转化,为社会提供专家咨询和社会服务,构建产学研用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学校的社会化服务作用。

建设内容

l 安全监管监察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经济、实用、可靠、稳定、高效的原则优化设计,建设安全监管监察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要求覆盖面大,可靠性、稳定性高;

l 培训专家库与专业化服务团队建设;

l 立体化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建设数字化学习资源,开发专用系列教材,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l 混合式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践:多层次课程体系,创新型课程组织形式,混合式教学模式,多元化考核模式;

l 应急演练与事故调查模拟实训中心建设。

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市安全监管干部集中调训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市安全监管干部集中调训

培训剪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桌面演练

培训剪影:赵东风教授讲授“城市型炼厂”发展模式及风险评估体系

培训剪影:参观国家级石油工业训练中心